西平县税务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上下联动,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做好佐证材料搜集完善、各项工作方案撰写,以及后期对企业回访调查等,加强统筹集成,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落实各项措施。
宣传《条例》,保证贯彻实施。西平县税务局为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入脑入心,积极建立常态长效宣传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度融合,努力把“问题清单”变成群众的“满意清单”。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确保纳税人准确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和操作流程,把“万人助万企”活动做深、做透、做细、做实,该局组织骨干力量,对河南省众明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精准辅导。通过讲政策上门,辅导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合并申报,以及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操作,讲流程到位,优服务用心,为企业释难题、办实事,受到企业点赞。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环境。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办税服务大厅进驻政务大厅,7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可以实现网上受理办理。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及时上传共享有关的涉税数据,截至目前,已上传到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小微企业扶持、行政许可等涉税数据22余万条,通过市局及时对外公布定期定额、公开欠税、非正常公告。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税务事项公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上传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税务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税务行政处罚数据、欠税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依托平台向社会公开税务事项,保证税务执法公开透明,拓宽纳税人税务事项了解渠道,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非接触式”办税,提高服务质效。优化发票服务,扩展缴纳税费新渠道。与邮政公司联合举行税邮合作“双代”业务,充分利用邮政的网络优势,将办税渠道线下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代收税款、办理社保费业务。推进涉税文书电子化,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全面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截至目前,15户纳税人开展承诺注销,2000余户纳税人签订《存量房交易涉税事项承诺书》,为纳税人缴费办税提供最大便利,有效回应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和呼声。
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银税互动”是税务机关为企业和银行搭建的一条“连心桥”,是优化营商环境中服务企业、携手促进共赢、共架合作之桥、共铺服务之路、共绘发展蓝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信贷融资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实现企业、金融及税务的三方共赢。
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发票办理流程,发票领取更便捷。一是即时办。不区分行业,对符合规定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和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升版增量,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10万元以下且每月25份以下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单张限额10万元以下且每月50份以下的,即时办结。二是免费办。凡是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免费发放税务UKey。截至目前,该局共发放税务Ukey423个,为143户新办纳税人核定了电子增值税电子专票,电子专票推行率在全市排名靠前。三是分类办。坚持“区别对待、信用挂钩”原则,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B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目前共有A级的纳税人193户,B级1808户,上述企业在首次核定或调整发票用量(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时,手续齐全的,按需要即时办结。
推广“非接触式”涉税服务办理。引导、协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税渠道解决办税(缴费)需求,减少人员密集面对面,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和窗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运用智慧手段,推动纳税个性化。实施智能辅导。运用豫税通,对纳税人进行分渠道智能引导,指导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开展个性分析。借助智慧化手段收集、整理、加工、分析涉税数据,实现需求与服务的定向匹配,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贯彻“首违不罚”落实审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依据《税务机关“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该局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在系统内部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操作方式进行培训,保证税务人员应知应会;对纳税人通过微信等多种途径予以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广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集中采购执法记录仪15台,配备到基层各税务分局、各业务科室,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要求、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并对执法记录仪记录视频信息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备案,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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