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处长,我们公司年会召开在即,诚邀您出席并致辞……”
面对企业发来的邀请函,去还是不去?倘若答应赴约,违纪吗?政商交往该如何把握好度?
《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引》)围绕“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主题专设篇章,聚焦政商交往中“什么可以为”“什么谨慎为”“什么不可为”,列出“可以开展事项、禁止事项”正负面清单,明晰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方面的“安全区”和“雷区”,在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同企业光明磊落交往的同时,也划清“底线”和“红线”。
● 可以开展事项
1.可以邀请本地企业参加赴外地的招商洽谈、调研考察、政策宣介、技术交流、人才引进等活动;
2.可以赴外地企业参观调研,邀请企业参加座谈会、恳谈会、茶叙等;
3.可以邀请外地企业到本地开展回访和实地考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接待;
4.可以受邀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经贸交流和企业上市、重要项目签约、重点工程开工、落成等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开活动;
5.可以为非特定企业的本地特色产品、名优产品、滞销农产品等开展直播带货、产品推介、媒体宣传等活动;
6.可以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等经贸交流活动;
7.可以通过挂点联系、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等方式开展招商安商稳商活动;
8.可以在争取重大项目、获得金融支持、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审批办理、开展供需对接、追讨拖欠账款和执行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必要帮助;
9.可以通过采纳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反映诉求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10.可以在办公场所接待企业人员来访,可以设置公开电话热线或邮箱接受企业来电来信反映意见诉求;
11.经批准可以到企业开展培训授课、政策宣讲;
12.统战、外事、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商会、行业协会、外商、侨商、港澳台企业等举办的联谊会、年会、团拜会等活动。
● 禁止事项
1.一般不参加企业节庆、庆典、庆功宴等内部仪式性庆祝活动,不得为特定企业产品的市场经营活动站台;
2.不得因为联系服务企业获取不当利益回报;
3.不得超出法律法规授权对企业开展执法活动或利用审批、执法、监管等权力对企业进行吃拿卡要;
4.不得无故对企业来电或来访约访不答不见,不得对企业反映诉求置之不理。
案例问答
基本情况:2022年,某区香港企业联合会发函邀请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参加该组织年会,经单位批准某处处长李某代表参加。年会以午餐会形式召开,李某致辞并参加就餐。次年,该联合会会员单位某科技创新企业在深圳上市,发函邀请该区商务局、工商联、金融工作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上述单位均派代表参加,除参与上市敲钟、致辞祝贺等环节,有关领导干部还应邀出席企业上市前夜举办的晚宴,同有关合作企业单位100余人在酒店用餐。
执纪者说: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干部可否参加企业商会举办的年会或上市活动?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联谊会、年会、团拜会等活动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实践中,履行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派员参加上述活动。案例中,李某系市工商联工作人员,我市香港企业较多,参加香港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年会是联系服务香港企业的正常公务,经单位批准可以参加。企业上市活动属于对地方和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开活动,商务局、工商联、金融工作局等涉企服务管理职能单位可以派员参加企业上市有关活动,并通过参与致辞祝贺、上市敲钟等体现对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2.联系服务企业的职能单位干部在出席年会或参加上市活动时能否参加聚餐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职人员在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时,原则上不参加宴请活动。案例中,上市前的晚宴是长期形成的商业和文化惯例,属于经批准可以参加的企业活动组成环节,主要目的并非宴请特定公职人员,也未对参加的公职人员搞特殊安排,故代表单位参加活动的处长李某等人在相关活动中就餐不属于明文禁止,也符合情理,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构成违纪。实践中,党政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有关活动邀请函涉及的日程安排对派出参会的代表、允许参加的环节等一并审批。对参与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情况临时改变就餐安排的,应及时向单位反映或者说明,并不得在就餐中奢侈浪费、大吃大喝。
相关依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第二十五条,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广州市《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直播带货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
政企人士、专家学者热议《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
为干部吃下“定心丸”注入“强心剂” 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这个文件干货满满,能帮助我们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列出正负面清单,能更好地鼓励党员干部在面对企业时勇于担当作为”;“《指引》给我们企业减轻了负担,能更好地和政府部门沟通交往”……
日前,广州市出台首个针对政商交往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在全市引发强烈反响和广泛热议。受访政企人士、专家学者认为,广州市专门针对政商交往行为出台指引,这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动全市“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为广州“二次创业”再出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暨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顾乃华:
让干部履职有“法” 让尽职行为有“度” 让政商交往有“节”
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顾乃华看来,《指引》的出台为广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和规范框架,从制度和规则角度增强了企业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可预期性,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和经营安全感,进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进入广州,助力经济发展。此外,《指引》中的“典型场景”“案例问答”“正负面清单”等一系列契合工作实际的提示,极大增加了公职人员在“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中运用职权的操作性,有利于引导干部在涉企工作中明确行为边界和职责,推动干部作风朝着积极主动、廉洁奉公、规范高效等方向转变。
“《指引》的出台,让公职人员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能更好地做到‘有法有度有节’。”顾乃华指出,在以往的政商交往过程中,容易存在权力寻租、政企信息不对称、涉企服务意识不足、利益输送等问题,尤其在“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方面,容易存在职责权限不清,政企关系的亲疏界定、惠企政策的尺度把握等交往边界不清的问题。对此,《指引》明确了职责与权限,如清晰划定了公职人员在“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中的职责范围,让干部履职有“法”;《指引》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明确的行为指引和红线提醒等内容,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使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政府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让尽职行为有“度”;《指引》厘清亲疏关系,明确了政企交往的原则和尺度,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在保持廉洁公正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让政商交往有“节”。
广州市商务局外资管理处处长黎慧:
有效解决“清而不亲”的政企交往困惑
“《指引》让大家有据可依、有例可循,让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有了‘定心丸’!”黎慧点赞道,《指引》为开展涉企工作提供清晰指引,以“红线提醒”强化底线思维,通过最常见的“案例问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提供“相关依据”既起到补充答疑作用,又再次强调法律法规,附件还列出 “正负面清单”,一目了然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黎慧坦言,以往在日常工作中,会接到企业、商协会的相关活动邀请,“但有时会因把握不准是否能参加而婉拒,或仅出席部分环节中途离场,企业虽表示理解,却仍无法避免让他们留下政府部门刻板、疏离的距离感。”而新出台的《指引》,实事求是地尊重企业发展和商业惯例、国际惯例,对公职人员参与符合经济发展和商业文化惯例的企业活动给予充分肯定,有效解决 “清而不亲”的政企交往困惑。例如,《指引》在“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篇章明确,企业上市活动属于对地方和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开活动,涉企服务管理职能单位可以派员参加,并通过参与致辞祝贺、上市敲钟等体现对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上市前的晚宴是长期形成的商业和文化惯例,属于经批准可以参加的企业活动组成环节。同时,《指引》也强调 “经单位批准”“应及时向单位反映或者说明”等明确的操作准则,为公职人员参与活动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准则。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监管处处长伍大军:
为支持企业发展提供具体可行的规范和指引
“《指引》的出台,让‘明规矩,守底线’更明确、更清晰、更有底。对我们在工作中如何把握亲清关系,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提供了具体可行的规范和指引。”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伍大军举例说,2022年开始,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对口挂点联系的企业,每年进行调研走访,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虽然这项机制的推行受到了广大经营主体的欢迎,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对如何把握挂点联系的深度、帮扶支持的力度,存在政策依据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
伍大军表示,这次出台的《指引》,明确 “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挂点联系、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等方式开展招商安商稳商活动,可以在争取重大项目、获得金融支持、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审批办理、开展供需对接、追讨拖欠账款和执行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必要帮助”。这给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证,打通支持帮扶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给各级干部吃下了“定心丸”、注入了“强心剂”。让各级干部在开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时,心里更有底,行动更有力,工作更有方向。
鼎盛智谷产业园副总经理罗惠琼:
为企业办了大好事 避免耗费时间琢磨如何和公职人员交往
“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要和公职人员打交道,该如何接待公职人员,我们确实存在困惑。”罗惠琼举例说,去年恰逢产业园成立五周年,起初想邀请相关领导参加年庆活动,准备一段时间后,了解到有涉及公职人员不能参加企业年会的规定,担心会给拟邀请的相关领导添麻烦,于是最终还是放弃了,这期间浪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如今,《指引》的出台,明确了政商交往的纪律红线,为企业办了件大好事”。
谈及《指引》出台对企业的意义,罗惠琼认为,“一是起到澄清作用,以往关于公职人员和企业之间的行为有很多不同说法,不知哪条是正确的,让企业困惑。现在有了《指引》,让企业对公职人员的纪律红线一览无余,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达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二是起到普法作用,强化了信息公开,让企业知道哪些可以为哪些不可为,也强化了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让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在遵规守纪的情况下,主动协调公职人员参加企业一些重要经营活动;三是起到了减负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现在有了这份《指引》,一切都放在阳光下进行,减少了私下操作,避免企业在与公职人员相处上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让企业家能够全力以赴做好、做强企业。”
依据《指引》规定,“公职人员可以受邀参加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经贸交流和企业上市、重大项目签约、重点工程开工、落成等对企业有着重大意义的公开活动。”对此,罗惠琼印象深刻,“过去,我们认为企业自行开展的一些重大经营活动,公职人员是不能参加的,或者不便参加的。《指引》解答了我们的疑惑,我们实际上可以邀请公职人员参加一些重大项目签约等公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提升项目的关注度,增加合作伙伴的信心。”
《指引》还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可以经批准到企业参加培训课程、政策宣讲。”罗惠琼称,作为科技型产业园,鼎盛智谷和入驻园区的很多科技型企业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使用和落实政策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现在有了这条规定,我们今后将大胆主动地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为产业园的项目申报以及人才专利等方面的一些政策作指导,有的放矢地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宏观经济杂志社 信用中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河南 人民网河南 新华网河南 央广网河南 中国网河南 光明网河南 国际在线河南 凤凰网河南 中工网河南 映象网 中华网河南 大河网 和讯河南 国搜河南 网易河南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