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近年来民间投融资、市场零售、养老等领域风险多发,以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等为噱头的集资变种有所抬头,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等旗号的集资骗局也在不断滋生。
非法集资不断变换“马甲”让人应接不暇。仅以元宇宙“马甲”为例,有的不法分子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容不得任何松懈思想、麻痹意识。监管部门反复提醒,非法集资是国家坚决打击的金融犯罪行为,任何假借金融创新之名从事非法集资的活动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参与经济活动的公司企业,在融资时要严守法律底线,不能参与非法集资,更不能妄想变换“马甲”逃避责任。认定非法集资,主要看融资是否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4个特征。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即为“非法性”;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属于“公开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和给付回报,便是“利诱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则是“社会性”。融资方式无论怎么“创新”,只要具备这4个特性,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投资者应树立科学理性投资观念,充分了解、识别非法集资,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投资者在投资前要仔细确认融资合法性,查看对方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能只顾追求高收益,将资金投入风险不明的项目。应时刻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我国经济恢复正处于关键期,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持续暴露,容易诱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需要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果断出击、标本兼治。
下一步,要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处非机制,将非法集资防控与行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模式,运用行政处置办法,将非法集资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简化举报程序、降低奖励门槛、扩大奖励范围,调动群众举报涉非线索积极性。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教育普及。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提高人们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让各类变换“马甲”的非法集资活动无处遁形。(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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