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11月13日电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也是程序简化、低成本、高效率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桐柏县埠江镇加强司法所与镇平安办、镇村两级调委会协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上着力念好“心、情、理”三字经,成功化解多起持续时间长、影响大的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当地群众好评。
用“心”察民情。凡事必有因,知因方解果。为更好地找准矛盾纠纷的“症”根所在,采取切实有效地化解方法,调解员始终坚持“三必须”。必须听,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矛盾发生的前因后果以及当事人的诉求,避免一面之词和一家之言;必须看,到矛盾纠纷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实际衡量,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关键证据;必须访,走访周边邻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事发现场证人,多方进行求证,综合判断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从“根”上着手,推动解决根本问题。如在王某某、翟某某的土地界限纠纷上,司法所、镇平安办与调解员多次实地勘察,与王某某、翟某某多次交流沟通,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现场确定,同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研判,切实了解矛盾点所在,抓住双方需求平衡点,为成功化解该案奠定基础。
用“情”化民怨。注重发挥“情感”这一矛盾纠纷“催化剂”的作用,树立以情为先的理念,将“村情”“人情”穿插到调解当中。紧抓“村情”助推点,组织德高望重的寨老、当事人周边邻居、亲朋好友等一同成为“和事佬”,利用群众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当事人,让当事人顾及“面子”,放下“架子”,走上和解“台子”;紧抓“人情”关键点,在调解中,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体会感受及想法,引导过错方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争取受损方给予适当让步、息事宁人,从而事半功倍地实现“小事化了”。
用“理”解民纷。在矛盾纠纷调解当中,通过以“讲法理”为主、“明事理”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明事理,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当前纠纷的利害得失,若矛盾纠纷化解失败可能带来的损失及化解成功带来的利益,提升当事人和解意愿;讲法理,组织“法律明白人”、村警及知法懂法的干部加入调解队伍,向矛盾当事人阐明涉及矛盾纠纷的具体法条及规章制度,说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类似调解案例,用身边人的真实案例、判例给当事人普法、释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今年以来,埠江镇共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据了解,下一步,埠江镇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为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持续发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李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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