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前不久表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直以来,通过知识产权立法制度、保护体制、政策体系建设,我国建立起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制度实施中专利申请量、国际专利申请量、注册商标数量等多项量化指标居全球第一位,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大国。然而,在解决了知识产权制度“从0到1”的发展跨越之后,“大而不强”“多而不优”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新的矛盾。对此,有关部门充分注重以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引领科技创新发展,全方位推动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从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层面而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从注重数量到强调质量效益的转变,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主要发展指标由专利申请授权量升级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不再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而是突出专利质量导向;新修订出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进一步严格专利审查制度,将“边角料”甚至虚假创新成果拒之门外。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实现了专利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
从引导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角度来看,通过10余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积累了全球最为庞大的知识产权资源,其中很多尚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立法、政策集中出台,面向关键堵点明确了政府、国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主体责任,从创新主体、创新产业、产品应用等层面全方位布局专利转化,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专利转化运用市场体系。
有鉴于此,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角度施策。
一方面,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创新最大的激励,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建立起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执法部门严格监管、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多元共治、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大保护格局,同时,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量的壮大,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运行不协调、分工不明确、推进不统一的问题。未来,在机制建设层面应集中优化保护体系、提升保护的实效性。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标准统一、程序衔接,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社会共治体系的分工布局等方面要协同优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和营商环境不断完善。
另一方面,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从普惠服务和重点服务两个方面推进。在普惠服务方面,应不断借助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审查效率,高质量、高效率地满足经营主体的创新保护需求。在重点服务方面,要更加强调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不同类型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阶段的需求差异,建立供需匹配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以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主线,在提升知识产权普惠服务的基础上,筛选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通过重点服务迅速带动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作者 马一德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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