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2月18日电 为坚决制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月18日,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即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传销等违法行为线索。
公告显示,征集线索范围有四方面:
(一)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
一是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设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二是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三是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违法违规减免或者缓征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四是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主要指以行政命令、行政授权、行政指导等方式或者通过行业协会商会,强制、组织或者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行为,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二)垄断违法行为。聚焦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药等重点领域,征集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垄断协议违法行为线索;聚焦原料药、公用事业(供水、供气、供电等)等领域,征集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线索;聚焦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征集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等违法行为线索。
(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互联网、教育、医药、建材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中存在的恶意商业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商誉、刷单炒信等线上线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
(四)传销违法行为。打着“乡村振兴”“直播带货”“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消费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行为线索;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行为线索;打着“居家创业”“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行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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