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学生注意啦!
2023年度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各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可受理。
申请条件有哪些?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河南省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预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承办。
申请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和期限怎么规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贷款利率和利息是多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记者 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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