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上,“照搬式”盗图盗视频现象频繁发生。不少博主表示自己发在个人社交账号上的视频被去掉来源直接挪用,甚至因此被他人冒充身份、造谣等。而这种情况通常面临举报难的窘境,即使举报成功,对方可能也只是下架视频或删除视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近年来,短视频用户规模和使用率保持增长态势,用户规模从2018年12月的6.48亿增长至2023年6月的10.26亿;用户使用率从78.2%增长至95.2%,短视频成为全民应用。随着网络短视频爆发式增长,“拿来主义”盛行,一些“剪刀手”“搬运工”未经许可,擅自搬运、剪辑、传播,短视频侵权行为频发。
短视频侵权现象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人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认为网上的东西可以随意“共享”,以及部分人为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充当“剪刀手”“搬运工”角色。此外,相关平台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不能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错误行为的发生。
短视频侵权行为频发,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由于短视频领域对于侵权行为的界定模糊、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容易造成盗窃、剽窃滋生。于2021年6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还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
大量侵权内容的存在,破坏了网络版权市场的经营秩序,影响到短视频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以规范。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升级监管手段,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视频平台需要加强对“剪辑后视频”的发布监管,可借鉴论文查重机制,研发相关审核软件,铲除侵权行为,保护原视频作者的知识产权。短视频平台要担起责任,加强对播出内容的审核和监测,及时对侵权短视频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网络平台要认真把关,发现此类行为要坚决下架、停播,并对相关账号进行禁用或者封号,并建立举报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侵权的行为者,取消其自媒体从业资格,确保网络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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