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国务院对13个省159个县2021年至2023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后发现,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
此次审计发现三大主要问题:资金被挪用,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其中,资金挪用现象触目惊心:66个县将19.51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支出。此外,41个县和1533所学校等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2.7亿元;5个县教育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套取4216.02万元,用于发放福利等。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提升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作为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伊始就强调,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尽管如此,从孩子嘴里“揩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2018年9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斩断从孩子“口中夺食”的黑手,对有此类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2022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其中,对管理体制、资金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要求,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此为背景,此次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不仅是“旧病复发”,更是在“顶风作案”。
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各地应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开展定期审计;各级教育部门应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从此次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来看,多地侵占学生营养餐补贴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说是“简单粗暴”。这种明火执仗的劫掠行为,侵占的是专项资金,伤害的是公众感情,透支的是孩子的健康,理应受到彻底调查和严肃处理。
事关孩子健康和教育公平,学生营养餐绝不能成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只有严监管、强问责,才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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