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2月12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2025年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系统已优化升级完毕,将于今日上午10时开启申请通道。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按系统提示步骤,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市区)申报。
据悉,1月20日,《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2025年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领域有关消费补贴政策的公告》发布。
该公告指出,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具体要求、参与方式等按《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执行。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参照《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商运〔2024〕34号)明确的条件要求,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待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上线后,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提报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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