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12月30日电(记者 陈斌 吴海舒 孙腾蛟)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图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佘世伟 摄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就宣传贯彻实施好《条例》讲了三点意见。王保存指出,河南省经济正处于结构深度调整、动力加速转换、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全省发展的大事来抓,多次强调,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亲企安企的舆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因此,为了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顶住下行压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运行,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图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发言 吴海舒 摄
王保存指出,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是贯彻实施《条例》的一项长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全省各级人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以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大力加强监督检查等。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6月中旬,起草工作组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并印发各省辖市、所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以及省内高校、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300多个单位和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在省人大官网、中宏网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8月份,根据各方面反馈的1100余条意见建议,组织起草工作组成员集中研究修改条例。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图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主要内容 吴海舒 摄
王新民介绍,《条例》共分为八章九十条,设置总则、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求政府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针对水电气热报装时间长等问题,“鼓励公用企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报装材料、压减申报办理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自报装之日起,供水、供气、低压用户供电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八个工作日内办结。
《条例》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着力打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针对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要求其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不得超权限、超范围、明显超标的、超时限。
近年来,河南省营商环境改善明显,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条例》的出台能够为市场主体解决哪些问题?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如何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发布会最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支安宇回答记者提问。
支安宇说,《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最为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概括起来,将送给市场主体“三颗心”。
图为: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支安宇回答记者提问 吴海舒 摄
首先是聚焦政务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更贴心的服务。包括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政务服务法制化、规范化,着力落实简政便民改革措施,科学合理设定办理时限,推动速度和质量双提升。
其次,聚焦降低企业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暖心的优惠。通过采取三项举措,实现企业成本降低最大化。一是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三是着力规范涉企收费和保证金收退,明确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
第三,聚焦构建监督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安心的环境。包括多主体参与的监督机制,压实监督责任,严格督查措施等。
《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什么积极作用?今后政法系统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玉杰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条例》立足河南省实际,专设“优化法治环境”一章,共25条,用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系统规定了如何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通篇贯穿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三大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吃下了“定心丸”,给企业合法经营戴上了“金钟罩”。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全省政法系统要在“四个持续”“四个着力”上下功夫。一是持续加强平等保护,着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二是持续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持续推进机制创新,着力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四是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既负责市场准入登记,更有市场监管职责任务,这两项都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出台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全省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优良的准入和监管环境?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岳希忠说,《条例》的出台,把近年来市场准入领域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可靠的法治化保障。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更大的改革力度、更优的服务举措,努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走进市场、繁荣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区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
附:一图解读《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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