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6月2日电 6月2日,平顶山市湛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湛河区法院揭牌成立。平顶山市湛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亚锋,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出席揭牌仪式。
近年来,金融纠纷类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涉案标的额逐渐增多,涉案主体日趋多样化,金融贷款与追偿权类纠纷日益复杂。金融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化解金融领域的矛盾风险至关重要。湛河区金融机构众多,金融纠纷类案件占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的三分之一,为打造湛河区金融岛,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湛河区法院联同辖区6家金融机构,采用“3+”模式,建立“法院+金融机构”的“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方式。
行业调解+司法调解,按下矛盾化解加速键。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新建专业调解室,聘请32名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均来自金融机构,具备丰富的金融从业经验、扎实的金融业务技能和完备的金融专业知识,加强案件的专业调解。法院设立1名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法官,主要负责法律法规指导、规范调解流程、协助参与案件调解等工作,在行业专业调解的基础上融入法律规范,实现金融纠纷的依法化解。
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强化调解结果司法保障。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金融纠纷类案件诉前调解流转均在该平台进行。要求所有特邀调解员入驻该平台,当金融纠纷发生时,特邀调解员既能在线下调解室调解,又能依托平台开展“线上”调解,打破调解服务的时空限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标的额较大的案件由法院出具“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和“诉前调书”均可保障当事人的司法权益,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交叉调解+涉案回避,确保调解工作公平公正。因特邀调解员均出自金融机构,为避免纠纷与一方存在利害关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采取“交叉调解”和“涉案回避”制度。案件进入人民调解平台后,法院会将案件委派给非涉案金融机构的特邀调解员,主动回避特殊关系,保证调解的中立性,确保纠纷得到公平、公正、客观地处理。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以更加高效的诉源治理模式,推动金融领域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节约涉金融类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史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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