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8月17日电 为进一步做好“万人助万企”工作,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加快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足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事人才、社会保障、人社服务等本职工作,研究梳理出直接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30条政策。
就业创业方面
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千人就业计划。对规模以上企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规定标准支付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安置补贴等,最长不超过3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缴纳部分最低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给予见习单位创建补贴,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企业新录用的5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等五类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相应职业培训补贴。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实现“以训稳岗”。
对毕业5年的大中专学生(含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建立创业导师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业导师,创业政策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办企业相关政策咨询;创业教育导师为创业者提供系统的创业知识指导;创业实践导师为创业者提供企业运营管理等指导;创业技能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技能指导。创业导师团还为全市创业大赛、创业学堂、创业沙龙、创业培训、孵化园评星等活动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
指导县区做好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创业助推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充分释放创业担保贷款效应。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组织就业(合伙经营)、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最高2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非贴息贷款:个人创业贷款最高50万元,合伙经营、组织创业贷款最高2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未限,均按一次一年方式。拓宽贷款担保范围,在传统公职人员担保的基础上,拓展到抵押、质押等法律认可的有效物。
优惠执行贷款利率。对发放贴息贷款在现行国家、省、市、县分担贴息的政策基础上,将市、县承担部分的贴息给予最大限度优惠,对发放非贴息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LPR贷款利率执行。优化业务运行程序,在合作银行建立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区,保障各贷款程序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办结;精简贷款证件资料,由原来最多22项精简到现在最多10项贷款资料;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建立完善“7天速贷”机制。
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编制企业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多种形式人才招聘会,利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为企业提供档案管理等服务。
技能培训方面
加强校校联合、校企合作。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师资和设备等资源优势,制订我市企业技能型人才培训规划,加强校企联合,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灵活采用定向、定岗、订单等方式为企业输送实用人才,强化企业用工保障与服务。推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实现学校、企业无缝对接。
鼓励指导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占比。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帮助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成功的给予相应补贴。
持续实施技师培养项目。在原有4家技师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基础上,积极申报新的定点培训机构,加大技师培养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参加“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组织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对取得优胜的选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实行以赛促训,促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良性发展。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扩大试点企业数量,力争每年增加1-2家,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人事人才方面
推进“企业人才服务团”行动。通过预留事业编制,允许在企业工作5年后可自愿选择留在企业或进入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优秀人才到企业工作,并通过一定财政补贴提高人才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公企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对口的职称可直接考核聘任;流动进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的业绩,在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时予以采用。建立技能人才与职称评定的贯通渠道。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评审享受同等待遇。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做好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贯通衔接。对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部分职业资格开展考核认定中、高级工程师工作。
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到非公企业服务1-3年,服务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懂管理有技术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合作期内,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并公示,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为非公企业提供服务,对在服务非公经济过程中贡献较大的事业单位,在年终考核时,增加5%的优秀比例。
支持民营经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将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规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注重向重点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倾斜,选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研修培训,推动民营经济人才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
支持民营经济引进博士后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对新创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由受益财政三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8万元人才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从事的研究项目获得相应奖励,实现成果转化,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由市财政再给予2万至5万元的经费资助。
加大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在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专家和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省级专家及享受濮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濮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时,单独设置符合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单独设置申报指标。
对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评选推荐范围。
社会保障方面
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的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为16%,失业保险缴费率降为1%。
做好各项社保经办服务,掌握民营企业的经营动态,方便快捷为其办理参保、接续、转移等手续。同时,开辟高端人才及配偶子女参加社会保险绿色通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取消年龄限制。
利用失业保险试点政策,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申报岗位补助或社保补助金(包括在职培训费补助项目),不超过该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对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申报岗位补助或社保补助金(包括在职培训费补助项目),不超过该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设置“求职补助”项目,对求职成功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和800元的补助。设立“分流职工经济补偿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所需经济补偿金缺口总额的60%,人均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把招用登记失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安置补助”项目范围,招录成功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安置补助。
对企业正常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取得国家规定职业资格目录内工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比同档次人员提高10%。
从2019年1月1日起,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调至90%。放宽贫困县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原来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放宽到“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人社服务方面
及时发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时审批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时做好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备案。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企业人工成本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全程通办。持续实施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积极探索“社保+银行”合作模式,选择群众基础好、服务质量高、设施设备齐全的银行网点,建立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实现服务网点县区全覆盖,并向乡村、社区延伸,打造社保服务“15分钟服务圈”,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可就近办理参保登记、查询打印、转移接续、待遇申领、资格认证等方面的143项社保业务。推行“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终端等载体,实现便捷服务。
加强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打破局内科室之间、局属单位之间单兵宣传惠企政策的局限,站位全局,综合宣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服务企业的各项人社政策,形成宣传合力。利用招聘会、服务大厅、大屏、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媒介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多形式、多层次开展“人社政策进千企”宣讲活动,促使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浓厚氛围。大张旗鼓评选有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开展市级模范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定期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等各项活动,切实让企业家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政治荣誉和经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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