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科学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河南省全面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据了解,监管部门对已获得许可或登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静态风险分值和动态风险分值之和综合确定。其中,静态风险主要考虑餐饮服务业态和规模、供餐群体、制作食品的类别分档和数量等要素,动态风险主要根据日常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确定。
监管部门对较高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经营者的监管。例如,对低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即可,而对高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 次。
为何要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统计分析食品安全综合风险信息,能够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企业,从而合理调整检查力量分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另一方面,随着动静态风险的变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风险等级也将随时调整,“这也能够倒逼经营者改进和提高食品安全控制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位负责人说。(记者 孔学姣 通讯员 杜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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