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电、装家电,是每一个布置自己新家的消费者都要经历的过程。在客服介绍家电售后服务时,通常会说,我们的安装都是免人工费的;还有的推出安装优惠,甚至“0元安装”。但真正体验过之后,很多消费者感到被“刺伤”:“0元安装”并不是真0元,免掉了人工费、上门费、调试费,但是还有高空费、拆除防护栏费以及一大堆辅材费。频频刺伤消费者的家电品类集中在燃气热水器和空调上,有消费者安装一台燃气热水器花费了980元,有消费者安装一台空调,光接管就花费了1000多元。
通常来说,购买家电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常识。虽然购买空调、热水器与送货上门、安装属于两个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但不能想当然地将两者割裂开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法理,家电属于主合同标的,送货和安装属于随附合同标的,两者缺一不可,密不可分。即商家向购买家电的消费者提供家电属于履行主合同义务,提供送货和安装服务则属于履行随附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商家理当履行送货上门、安装等义务,还应协助消费者正确、便利、安全地使用。如果商家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额外费用,既违反了协助义务、随附义务,也有违交易习惯,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当然,这并不是说在送货上门、安装时不能产生任何收费,而是说在默认相关费用由商家支付,或者已经包含在家电售价中的情况下,要想另行收费,商家必须提前如实告知。
现实生活中,商家的免费协助义务有一定的限度和要求,如送货上门往往限于一定的楼层以下,若超过规定楼层又没有电梯的话,则要额外收费;拆除防护网,安装加长管线或保护管线等辅材,铺设额外的水路、电路、气路等,都需要消费者承担额外的费用。毕竟,商家能够提供的免费协助具有一定的限度,加之很多室内外设施需要拆改后才符合安装条件,而人力成本尤其是高空作业又较为昂贵,完全由商家负担也不现实。如果完全由商家承担全部费用,商家也必然会提高家电售价来转移成本,让不需要相关服务和辅材的消费者为之买单。
对于超出免费范围之外的部分,商家收取家电安装费虽然并无不可,但必须尽到明确的提示告知义务,并在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予以阐明。要让消费者在支付家电价款之前就知晓哪些服务和商品是免费的、哪些是收费的、收费标准如何。只有消费者对可能产生的费用有明确的预判,才不至于在安装家电时被“天价”安装费和辅材费“刺伤”。只有商家能够真正重视消费者权益,多些诚信,少一些宣传中的偷换概念,消费者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尊重和善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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