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刘照璞
本报讯3月14日晚8点左右,汝阳县巡特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刘伶路汝河大桥北头,发现有一辆车停在桥中间开着双闪灯,并且有不少人在围观。副大队长胡云旭带领协警康雷、胡鹏飞、张延治、李浩阳,迅速赶到围观地点,发现一名未成年女子身体已经跨过大桥栏杆,有跳水轻生的迹象,情况十分紧急。
民警立即围了上去,对轻生的女子进行反复劝阻,趁轻生女不防备的情况下,协警张延治对李浩阳、胡鹏飞通过眼神交流,默默配合,三人同时用力,将女子从大桥护栏外拉至安全地带。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系汝州市临汝镇人,因与男朋友感情纠纷刚刚失恋,才有了轻生的想法,准备选择跳河自杀。
民警当即联系到该女子的男朋友,并让其给女子的家人打电话。经过反复劝解,民警将女子安全送回到她的父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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