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第3号公告:自2022年8月1日上午9时起,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10万元至15万元(含)的开始垫付,10万元(含)以下的继续垫付。(记者 张惟一)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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