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讯 因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河南一家房产公司被罚69.02万元,其法定代表人被罚4.07万元。
1月15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在碧云路西南三环建设的台兴四合院工程,该工程在开工时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拟对本公司罚款69.02万元。拟对主要负责主管人员王超斌罚款4.07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其中实际控制人王中海持股40%,王超斌和LI YAN分别持股30%。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中、高档住宅楼、标准厂房、饭馆、办公楼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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