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豫政〔2021〕4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加强改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工作部署,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市场监管战略意图,明确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引领市场监管发展方向,是全省市场监管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后,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市场监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抓改革、优环境,强监管、守底线,提质量、促发展,全省市场监管事业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时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为筑牢疫情防控中原防线、服务我省经济稳定发展贡献了硬核力量。
——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承诺制、简易注销等改革落地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并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省实现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企业登记网办率保持在90%以上,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十三五”期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23.8万户,与“十二五”期末相比,总量由357.4万户增至781.2万户、全国排位由第7位跃升至第5位,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由37.7户增至86.2户,企业个体比由32%增至40.5%。
——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改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实现省、市、县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十三五”时期,全省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252件。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价格、广告、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执法工作全面深化,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创新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全省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市场消费环境稳中向好。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能力。食品安全省建设深入推进,153个县(市、区)获得省级食品安全县命名,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76.6%,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3%,2018—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A级等次。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疫苗信息化全程追溯监管平台投入运行,“两品一械”监督抽检效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建成全国首家省级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乘客电梯全覆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不断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4%。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365.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1亿元。
——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质量强省战略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与“十二五”期末相比,我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由92.53%提高至94.03%、质量竞争力指数由81.34提高至82.9,重点服务业质量满意度由75.25提高至77.77。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水平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我省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20余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422项、参与度达到10.8%,制定省地方标准958项、总数达到1189项,省级发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累计达到3135家,各类组织获得认证证书达到76443张。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建成运行。“十三五”期间,全省发明专利授权达到39238件,获中国专利奖97项;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12.1万件,其中驰名商标276件,地理标志175个。
——市场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省、市、县三级组建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了统一的市场监管。分区域设置9个药监分局,省级药品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效能有效提升。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广泛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约束机制不断完善。监管信息化和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互联网+餐饮”“互联网+药店”“互联网+电梯”“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等一批特色应用上线运行,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实现由大到强、更大发展的重要关口。新阶段、新形势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从全国看,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加强改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然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通过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充分释放国内大市场的潜力和活力,激发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以实现内部可循环支撑并带动外循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制度、创新监管工具手段,更加注重协同实施竞争政策,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加注重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市场安全监管,推动形成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国内大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底盘和有力支撑。
从我省看,全面贯彻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对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要求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换道领跑战略,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和服务业强省,要求更加注重质量强省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建设数字河南,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促进政府效能提升和数字资源价值实现,要求更加注重涉企信息共建共用和数字赋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国内大循环重要支点,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要求更加注重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完善消费者维权服务机制,加快消费扩容提质。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求更加注重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竞争制度,保障市场公平,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竞争充分、市场秩序规范。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要求更加注重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一流,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要求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领域各种风险,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从自身看,我省市场监管在监管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手段以及监管队伍素质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尤其是法治化、制度化的市场监管规则尚不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互联网+监管”和智慧监管基础还较薄弱,基层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问题突出,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面临诸多挑战。要求深刻把握我国大市场的基本特征和复杂变化,深入研究大监管的内在规律,着力实施系统性监管、功能型监管、建设性监管、开放型监管、科学化监管,不断优化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加快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坚定不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创新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瞄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统一高效有序安全的现代化大市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促进市场充分公平竞争;着力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着力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提升消费环境;着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市场监管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人民至上、监管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构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发挥法律、法规在市场监管中的引领和保障性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改革与成熟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规旧制,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作用,广泛运用数字手段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方法监管市场,更好发挥市场监管促进民生保障、矫正市场失灵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不当干预。
——坚持系统监管、综合治理。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传统经济和新兴业态等各类对象,统筹均衡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统筹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技术、标准、信用等多种手段,统筹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切实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三、主要目标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更加便捷,创新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公平,商品和要素实现自由流通。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种障碍基本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得到有效遏制,市场更加开放,竞争更加充分,商品和要素实现自由流通,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实现公平竞争。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市场运行平稳健康。建立健全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兴经济市场统筹治理机制,解决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企业更加重视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市场逐步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消费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四个最严”要求得到严格落实,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市场领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有力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逐步形成。
——质量强省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支撑更加有力。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质量管理水平显著增强,产业与区域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质量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现代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逐步形成,监管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成熟,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手段广泛运用,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显著提高,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章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充满活力的载体。
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营商活力
(一)提高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动态更新目录。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落实“双告知”要求,确保登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住所登记承诺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完善自主申报规则,提高自主申报名称登记转化率。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进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深化“企业开办+N项服务”,推动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更多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探索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及应用。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制度性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更多纳入“多证合一”范畴,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助力企业“快入准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编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评。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扩大食品生产、经营承诺制实施范围,深入推进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领域改革。深化药品审批审评制度改革。
(三)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健全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探索撤销登记制度,完善企业吊销、注销等规定,规范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广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公司、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降低退出成本。对破产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优化破产企业注销材料清单和办理步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歇业制度。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编制实施《河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规划》,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着力构建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专利申请由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清理优化专利申请考核、资助政策,研究设立专利许可收入等作为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核指标,引导资源向高质量专利投入。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集聚整合知识产权运营资源,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和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强化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加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力度,支持技术研究中心、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高品质文化培育,夯实知识产权发展根基,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修订《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健全商业标志权益、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地方保护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执法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新乡、郑州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平台,积极申建洛阳、商丘、漯河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平台。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建设。加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之间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三、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一)提高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支持政策的精准实施。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和服务。编制实施《河南省“十四五”广告业发展规划》,推动广告业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二)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收费行为。配合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推动清费降价措施惠及终端用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严格落实国家要素价格政策,严肃查处要素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引导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推动连锁经营、大型零售等企业降低平台中小企业进驻成本,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发挥支持政策的集成效应。深化政银合作,搭建非公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持续深化“个转企”工作,推进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扩大和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第四章 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促进市场充分公平竞争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为导向,加强市场监管同行业监管、宏观调控的协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妨碍形成统一市场的制度障碍,推动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
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和国家反垄断指南制订。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制定我省竞争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努力打造竞争政策实施先行示范区。加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强化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实现政策功能和保护竞争的有机统一。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加大力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加强对自然垄断业务的监管,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执法,强化自然垄断行业标准、认证和计量监管,加强公共事业服务质量评价。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等,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增强企业合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一)破除市场准入区域限制。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主动公开负面清单信息,持续清理影响市场准入的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要求普遍落实。统一全省市场准入服务,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机制,明确内部审查机构和程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推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或复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评估,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严禁滥用例外规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各地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等考评体系。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纠正以选择性补贴、限制外地企业、不合理项目库等方式妨碍统一市场的行为。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对制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健全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反映举报“绿色”通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建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公益诉讼制度。
三、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在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和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和已掌握线索的靶向性监管外,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有序减少拉网式检查、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将除涉及安全以外的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加快完善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四、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完善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以法规规章为支撑、以执法指南为配套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规则。创新完善重点监管规则,细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完善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保障反垄断统一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一致性,形成上下联动、有效配合的执法机制。加强竞争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保障民生、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加强传统经济和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着力提高平台经济竞争规制能力,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秩序监管,强化分类分领域竞争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加强反垄断理论研究和执法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
第五章 加强市场综合治理,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坚持系统监管、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统筹推进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传统经济与新经济市场治理,统筹市场发展和风险防范,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一、统筹规范线上和线下市场营销秩序
(一)完善线上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制度和机制。推进线上市场生态治理,明确线上市场各类主体责任,完善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产品质量等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备案算法规则等方式,推动大型交易平台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在线数据比对、在线证据保全、线下源头追溯。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上市场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实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展重大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行为。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相结合,以点带面推动网络市场环境整体优化。
(二)解决线上市场突出问题。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强化联合执法,督促互联网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网络市场价格行为,引导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规范价格标示,严厉打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三)加强线上线下相关领域监管。抓好防疫物资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充分运用大数据监测等手段,抓好聚集式传销整治,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行为。持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取缔非法散煤营销场所和网点,实现全省散煤“清零”和禁煤区内燃煤(散煤和洁净型煤)“清零”目标。深化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工作,抓好违法大户和串码烟整治,强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开展物流寄递环节集中治理,服务全省烟草业转型升级。
二、统筹加强传统经济和新经济竞争秩序治理
(一)提高平台经济竞争规制能力。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完善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梯次监管工具。建立重点平台企业联系指导制度,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良性竞争。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分级监管、分类施策,制定大型平台企业责任清单,明确禁限行为和触发条件,建立合规报告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严把平台资本进入金融、媒体领域的准入关,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平台实时监测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互支撑,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二)加强新业态新模式竞争秩序监管。跟进监管新业态新模式竞争行为,着力完善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固证手段,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消费欺诈等问题。密切监测“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其价格行为,及时查处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在直播带货、“互联网+娱乐”等领域,推行文明信用制度,营造文明诚信市场环境。
(三)强化分类分领域竞争治理。强化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等公共行业监管,查处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误导消费问题的监督,及时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权仿冒、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原料药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加强对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规制,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有效解决假冒伪劣突出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假冒伪劣产品制售流通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产品类别,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顽疾。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实行严罚,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强化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建立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坚持“打建结合”,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问题整改,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提升。
三、统筹市场发展和风险防范
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市场监管合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资本、技术、数据、劳动力、房地产等重点要素市场的监测预测预警,提高通过大数据、信息化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完善市场监管舆情监测系统和舆情引导体系,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第六章 加强市场安全监管,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更加完备的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制度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监管体制;健全评议考核和督查督办机制,扩大巡视巡察覆盖面,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强化各级政府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依法健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形势会商、数据共享、行刑衔接、责任约谈等制度。开展中部六省和我省食品主销区域省市风险预警会商协作,推动三门峡、濮阳、信阳、南阳等省际边界地区与邻省相关地方建立食品安全协作治理机制,强化省内区域间监管合作。基层市场监管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省创建。持续推进法规制度、安全标准、检验检测、监管责任、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六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格局。坚持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为抓手,全域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全覆盖。健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管理机制,到2025年年底,60%的省辖市被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申报范围,6个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三)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坚持最严格的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关,健全与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海关、公安等部门无缝衔接机制,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9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食品“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和餐饮业全面实施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素养、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自查评价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2025年年底,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食品安全“净网”等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治理“餐桌污染”。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强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从重处罚等规定。
(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推进基层监管所和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协管员(信息员)专业能力。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分层次培养食品安全监管骨干人才。完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各级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拓展升级“豫冷链”平台功能,打造“豫食链”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省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全面建成食品安全规范化交易市场。深化食品安全抽检制度改革,健全评价性抽检指标体系,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检管结合”,“十四五”期间全省年食品抽检量不低于4批次/千人,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示范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研判响应机制,正确引导舆情,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建立食品安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完善举报人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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